河北邯郸市第三看守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10名公告(2)

2017-09-19 09:26:33   来源:邯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标准。

考生的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安排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请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试用、办理调动手续

由市人社部门对符合选调录用条件的考生审批录用。

审批录用的选调人员报到后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一切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不变,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或本人主动提出放弃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0310-2073456

监督电话:0310-3118804

原标题: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邯郸市第三看守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17年邯郸市第三看守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来源:http://www.rsj.hd.gov.cn/web/info.aspx?id=1277&tag=gwy


[责任编辑:张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