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军转办:
为做好我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工作,根据国转联[2008]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冀转联[2009]2号《河北 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特点,经厅领导批准,现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由省军转部门印制《河北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个性化培训申请表》,对2009年度以后接收安置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报到后,逐人填写个性化培训申报表(表样附后),根据个人申报情况,设班培训。
二、培训形式:
1.由省统一设班组织培训。对专业需求量较大,便于集中设班的,由省军转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划片组织培训。本着就近、方便、节约的原则,对能在市里设班的,可以几个市相对集中为一片,由省军转部门统一协调安排。
3.与企业联合培训。对吸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较多的企业,围绕企业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岗位需求,专门设班培训。
4.个人单独进修。自愿到院校、社会培训机构进修或参加远程网络教育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市军转部门审核后,报省军转部门批准方可参加相应的培训。
5.鼓励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学成才。对我省编写的军转干部培训教材,包括《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指南》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指南》,在其报到时,免费发放人手一套。
三、 经费管理:
根据国家对培训经费管理要求,培训经费由省统筹管理使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机构要建立个人培训台帐,对每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转业三年内培 训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成绩等逐人逐项详细登记。同时将经费使用情况逐人逐项登记,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转业地方报到三年内,根据个人需求,由省统一编班组织培训的,培训经费由省军转部门直接划拨到培训机构。
对 不能集中培训的专业,由本人申请,经市军转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管理部门批准,可单独参加专业进修培训。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或资格证书的,报销培训经费标 准为每人不超过3500元;对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或资格证书,但取得结业证书的,其报销经费标准为每人不超过1500元。
四、具体要求:
1.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是培训的主办单位,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3.每年11月下旬,对经批准个人单独参加专业进修培训的,由市管理部门携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取得学历或资格证书和培训发票,统一到省管理部门报销。
4.对未参加培训,以弄虚作假手段报销经费的,一经核实,除通报批评外,还要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中扣除所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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