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冀南新区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城区南部,是河北省政府批准建设的战略发展新区,同时也是国家批准的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定位为: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区域现代物流枢纽、中原经济区与环渤海等经济区域合作交流的北部门户、现代山水田园生态新区。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中原经济区规划,吸引各方优秀人才共同推进冀南新区的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冀南新区部分领导干部、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招聘的职位
(一)公开选拔共有8个职位,具体如下:
1、公务员职位6名
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1名;
邯郸冀南新区马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处副主任(副处级)1名;
邯郸冀南新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副局长(正科级)1名;
邯郸冀南新区招商合作局副局长(正科级)1名;
邯郸冀南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正科级)1名;
邯郸冀南新区林坛工业园管理处副主任(正科级)1名。
2、全额事业单位职位2名
邯郸冀南新区生态农业观光园管理处副主任(正科级)1名;
邯郸冀南新区凤凰山—溢泉湖风景园管理处副主任(正科级)1名。
(二)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报名范围
处级职位面向全国选拔,科级职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面向河北省内选拔、招聘。
三、资格和条件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经历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在称职(合格)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各职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是:
1、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5岁及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党政机关报考人员,应现任正处级干部或任副处级职务一年以上,且具有分管经济工作经历,或具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任职经历。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职务和任期,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项目管理、资本运营工作。
2、邯郸冀南新区马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处副主任职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7岁及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2岁及以下(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党政机关报考人员,应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职务一年以上,且具有分管经济工作经历,或具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任职经历。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职务和任期,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熟悉项目管理、资本运营工作。
3、正科级领导职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40岁及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党政机关报考人员,现任正科级干部或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副科级干部。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职务和任期,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河北省内户籍。
各职位具体要求:
(1)公务员职位
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副局长:经济类专业,具有一年以上发改、工信等经济工作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招商合作局副局长:经济类专业,具有一年以上招商(商务)、金融等经济工作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规划建设环保局副局长:土建类、环境与安全类专业,具有一年以上规划、建设、环保等经济工作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林坛工业园管理处副主任:公共管理类专业,具有一年以上规划、建设等经济工作部门业务岗位工作经历。
(2)全额事业单位职位
生态农业观光园管理处副主任:土建类、农业生产类专业,具有一年以上从事农业观光类工作经历。
凤凰山—溢泉湖风景园管理处副主任:公共管理类专业,具有一年以上风景园区工作经历。
(二)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招聘资格及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30岁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河北省内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品行。
(6)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7)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或在园区建设和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招商引资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专业要求及招聘名额
(1)产业经济学及相关专业,3人;
(2)区域经济学及相关专业,2人;
(3)金融学及相关专业,1人;
(4)物流工程及相关专业,2人;
(5)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1人;
(6)电子信息工程及相关专业,1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报考录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年龄、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以及学历学位和河北省户籍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相关专业的界定,以教育部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相关待遇
1、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在公开选拔、招聘人员的子女就学、配偶及子女户口等方面予以照顾。
4、公开选拔、招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试用期(见习期)间现实表现和工作贡献,经冀南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分别一次性给予数额不等的安家补助费。
5、除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根据冀南新区实际,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招聘人员中实行工作实绩与奖金报酬相挂钩的奖励激励机制,具体奖励激励办法由冀南新区负责制定。
五、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凡是符合公选、招聘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
1、报名方式。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网址为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hdpxks.com)。
2、报名时间。7月28日8:30—8月16日17:3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二)资格审查
由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初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公开选拔的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10:1的职位,核减该职位招录人数或取消该职位。取消该职位的,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于8月21日8:30至8月23日17:30在网上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开选拔笔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专业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开招聘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8月25日上午,地点:见准考证。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阅卷工作,按公开选拔数量5:1的比例,公开招聘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证件审核
由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本人的任职经历、个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等材料。另外,公开选拔的正科级职位人员及公开招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选拔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面试出现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组织方式。考生在接到面试通知后的3天内,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法。
公开选拔:由4个环节组成:一是履历分析。对入闱人员的履历进行业绩评估。二是组织调研。组织进入面试考生集中到冀南新区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自己的报考岗位撰写调研报告。三是无领导小组讨论。对每个职位的人员分组展开无领导小组讨论。四是半结构化面试。每个考生回答评委提出的2--3个问题,时限为1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履历分析、调研报告、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半结构化面试总体表现,按照2:3:3:2的比例,给出考生面试分数,满分为100分。
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参加公开招聘的每个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考察对象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开选拔按照3∶1,公开招聘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及其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均列为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是:
公开选拔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公开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由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确定的考察对象全部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八)组织考察
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公开选拔人员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需要延伸考察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考察方式进行。
(九)讨论决定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组织考察结果,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县级职位人选,由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差额票决。正科级职位人选,由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差额票决,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招聘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拟任和招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和聘用手续。
(十)任职(聘用)和管理。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对公开选拔、招聘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聘用)。不胜任的,公选干部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适当工作;公开招聘人员予以解聘。
六、相关事项
1、考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察人选名单及拟任人选名单均在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hdpxks.com。
2、咨询电话
公选处级职位:0310-3111607;
公选科级职位:0310-3116603;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0310-3111514。
咨询时间:8:00-20:00。
3、本公告由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邯郸市公开选拔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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