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邯郸魏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6-08-04 16:10:55   来源:魏县人社局    点击: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结合魏县第一中学和第三中学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高学历教学岗位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专业

本次拟选聘20名高中教师,其中,县一中10人,分别是: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英语1人、美术1人;县三中10人,分别是:语文2人、数学2人、物理2人、化学2人、英语1人、生物1人。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专业必须一致;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魏县户籍或配偶为魏县户籍;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8、2016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协议或聘用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四、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分别按学校学科报名。报名前,考生需在魏县党政网下载《魏县公开选聘高学历教学岗位人员报名表》,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两份,并粘贴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魏县党政网网址:http://www.wei.gov.cn/;),报名时需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县公开选聘高学历教学岗位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个人近照(2寸、5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选聘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表后不能再做修改。

3、报名地址: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3房间。

4、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2日;

5、报名费100元。

六、聘用及待遇

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测评、体检、考察、公式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全部列入魏县中小学教师编制,工资列入魏县财政预算支出,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政策咨询电话:

魏县人社局录用考核任免股:0310—3531201

魏县教育局人事股:0310—5201536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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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魏县选聘高学历教学岗位人才报名表》


[责任编辑:孙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