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选调生考试公告(1350人)

2017-01-21 13:51:16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点击: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山东实际,现将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选调数量。全省共计划选调1350名,其中,本科生计划1036名,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计划314名。各市选调计划见《2017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手册》(附件,以下简称《报考手册》)。

2、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具体选调范围见《报考手册》。

二、选调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部分高校(名单附后)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即可报名。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1月20日。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对职位需求、选调范围、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补充规定。具体选调条件见《报考手册》。

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手册》及各市补充规定。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与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2月16日8:30—20日17:30)。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月17日8:30—22日17:30)。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核。各市先进行初审,省选调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月20日17:3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该职位报名资格。

报名确认(2月17日8:30—24日17:30)。资格复核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各市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选调计划。其中,研究生计划转入本科生计划,本科生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19日8:30—26日9:3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侯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