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所辖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 50 年代,经过 60 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石家庄市重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我市的城市及县乡金融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信任,为我市的广大人民提供着面的金融服务。目前市现有19家县行社,576个营业网点遍布市城乡。2015 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需选用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本公司为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原则;
(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依法合规、委托办理的原则;
(四)面考核,笔、面试相结合原则。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
根据用工单位需求,此次招聘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526名,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石家庄市县行社劳务派遣用工计划表》。经选拔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村金融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认同信用社企业文化,服从工作单位和岗位分配。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信誉良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此次劳务派遣用工的招录原则上立足于本辖区。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 25 周岁及以下(1990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
有特殊业务资源的,经审核同意后年龄可放宽至27 周岁(1988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在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前需提供在所报考的县行社具有业务资源的证明。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申报柜员(客户经理)岗位,应具备普通日制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县行社〔支行〕本部及城区内机构需具备普通日制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要求:一般为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等专业。
申报营销岗位,应具备普通日制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要求:一般为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等专业。有特殊业务资源的法律类、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等部分专业,选用人数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年龄未满 18 周岁的;
2.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3.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招聘程序
(一)2015年7月31日至2015年8月2日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为三天。
(二)网上报名自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5日,过期将不予受理。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每人限报一个行社的一个岗位。
参加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需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 24 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6日,工作人员将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四)缴费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人员,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表》,持此表到所报考的县行社交考务费用 100 元(各县行社代收)。缴费日期为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9日,缴费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过期将不予受理。缴费时,应聘者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以备资格复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第二学历且发证单位单独制证的,请一并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各县行社核查完成后,原件退回。
(四)笔试及资格复审
完成缴费的人员需在 8月12日前通过河北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考生参加笔试时只允许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以及考试用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此次考试不指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县行社、分岗位按 1:2 的比例确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考试结束并完成资格复审后,考生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复审结果。
(五)面试
通过笔试和复审合格的人员,可在8月19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结果通过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考岗位 1:1 比例确进入体检的人员。(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各县行社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考生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核实。
(八)使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各县行社依据有关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本次劳务派遣期限 2 年,试用期 2 个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 年后,考核合格者,通过考试按比例可转为劳动合同制员工,转录后5年内不允许系统内跨县域进行调动(如遇政策变化,按新政策规执行)。劳务派遣工的日常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拟选用人员在上岗前统一参加由用工单位组织的集体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时间按要求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的,退回其派遣单位,并依据有关规追究责任。
应聘者招聘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工作咨询电话:13383033107;13303219073。
咨询时间:8:30-12:00、13: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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