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邯郸魏县招聘教师263名公告

2017-07-03 12:01:47   来源: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6)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报考者需提供打印版的《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报考者信息确认表》(附件3)一份,表样见魏县党政网,自行盖章;

(7)其它证明材料;

(8)报名费100 元。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组织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的环节和时间节点(2017年7月3日---7月9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确定岗位招聘人数与所报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

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

(四)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分两部分:1、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2、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笔试成绩总分为 200 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教师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或笔试有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017年7月25日在魏县党政网、魏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人员。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26日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形式:(一)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等三个学科,采取课堂讲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每名考生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一共不超10分钟,然后在5分钟内进行答辩1道题目。(二)其他科目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测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每名考生讲课时间不超10分钟,然后在5分钟内进行答辩1道题目。面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2017年8月1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家属及子女,特岗教师或三支一扶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在魏县党政网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聘合同期限内不准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借调、流动,且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

本次招聘的教师,正式聘用后全部列入魏县中小学教师编制,工资列入魏县财政预算支出,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魏县人社局0310--3531201

魏县教育局0310--5201536

举报监督电话:0310--3531215

附件下载>>>

附件1: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魏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报考者信息确认表.xls

2017年7月3日


[责任编辑:张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