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水平,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5名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17年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245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期满的邱县人事代理教师不受学历条件限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年龄要求: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农村教学点教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7年期满的邱县人事代理教师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17年9月11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按照岗位条件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19日;
2、报名地点:邱县振兴路东段市民中心152室
3、报名办法: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报到证;②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对于招聘人数和新报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2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采集个人影像信息。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9:00—11:00(120分钟),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按岗位分别出题,各自排名。考试范围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新参加报名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2017年期满的邱县人事代理教师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27日在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审察
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3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察,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由县人社局负责审察;教师资格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察。审察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学历材料,已婚人员(含离异、丧偶)提供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审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依据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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