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7日,正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1日,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同等有效。
二、网上报名流程
1.选择报考点
(1)我省各市均设有报考点,所有报考点均接收符合报考规定要求的考生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因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所辖的的部分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志愿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的报考点将关闭,考生应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
(3)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4)如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2、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志愿只能有1个。
(3)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网上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4)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如发现信息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支付报考费,都不允许修改。考生确需修改以上关键信息的,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志愿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已取消志愿不占用考位,不对新志愿产生影响,若考生在取消志愿后,原报考点因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关闭,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
(5)在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先检查是否因信息填写错误所致,否则须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3、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志愿,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对于取消志愿的考生,其填报原志愿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三、现场确认
我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定于2017年11月6日至10日进行,请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携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相关事项及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1.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可按照报考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及有关具体考试要求,报考点对个别特殊考试另有安排的,应按照报考点具体的通知要求办理。考生可在初试前三天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辅助查询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
五、河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相关要求
1.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2.我省所有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生在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
3.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我省发布的考场规则等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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