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设有20个教学单位。有82个本科专业,其中与工程相关的专业66个,占比达80.5%。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矿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畜牧学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临床医学硕士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学校大力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研究以及基础理论研究,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政产学研用合作成效明显。现建设有1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以及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作为水利部综合事业管理局全国首所合同节水管理试点高校,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合同节水管理”写入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和国家“十三五”规划。学校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与天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天津医科大学等京津高校开展合作;与天津大学、中国船舶重工718研究所等共建“冀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邯郸基地”。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波兰、乌克兰等14个国家和地区的27所高校建立了稳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15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招收有来自乌克兰、巴基斯坦等国家的留学生。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技术大学、乌克兰国立化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等开展师生交流交换、合作办学并联合组建研究机构。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老校区总占地面积2125亩,校舍建筑面积89.7万平方米;新校区位于邯郸市东区,总占地面积4098亩,校舍建筑面积97.31万平方米(正在建设中),教职工居住小区位于新校区东南区域,占地690.9亩,并配套建设附属学校和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18-30周岁(1986年11月16日至1999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工程大学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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