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中午12∶00。
报名人员从清华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8年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以下简称《人选情况表》,见附件2)。
每人可以填报2个省直机关志愿(区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二志愿用于调剂补录,见附件3)、1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志愿(见附件4)和1个雄安新区志愿(见附件5);也可直接填报各市和雄安新区志愿。
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人选情况表》,请于2017年12月11日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专用电子邮箱hbxd2018@163.com,并等待邮件回复确认,或拨打河北省委组织部电话确认(0311-87907928,87907251,87907275)。河北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反馈考生。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含照片),经院系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208室梅老师处。同时,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或JPG格式)、《人选情况表》电子版发梅老师邮箱(thu62773164@163.com),邮件标题“河北选调+院系+姓名”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和雄安新区定向招录,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定向招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职位、经面试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关市或省直机关空缺职位。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将反馈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在北京市进行。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
考察、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录用
河北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录用名单,于2018年7月中下旬统一组织培训后送报到。
温馨提示: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有志于到河北发展的毕业生踊跃报考!
咨询电话:河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11-87907928,0311-87907251;
13613280403(曹),18942656270(张),
15531177491(潘)。
原标题:河北省2018年面向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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