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河北省旅游创新发展中心(省旅游大数据中心)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旅游创新发展中心(省旅游大数据中心)为相当处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全省旅游业改革发展创新研究,承担全省旅游人才建设和智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承担全省旅游云数据平台建设与管理、旅游大数据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全省旅游统计核算体系,承担全省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及旅游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研究实施全省旅游产业投融资政策和措施,承担全省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旅游市场调查研究,承担全省旅游形象品牌策划和宣传工作;负责全省旅游综合性大型活动及相关专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2月7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12月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部分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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