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
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 现象叫结果。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 因,互为因果。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 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 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 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 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 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 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 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 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 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3.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把握事 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 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把握这一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 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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