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邯郸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7名公告

2017-11-08 15:12:09   来源: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本次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9日之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9日之后出生)。专业不限。

3、具有从事公文写作、财务金融、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须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市直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7、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从事岗位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9日。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址:市旅发委人事处(邯郸市中华北大街179号三楼304室),联系电话:0310-3021096、18630091100,联系人:王珊珊、邴雅娟。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rsj.hd.gov.cn/),下载打印《2017年邯郸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需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另外还要携带证件照电子版(具体要求:JPG或JPEG格式,红、兰或白色背景,大于30K,像素>=300*215)到市旅发委人事处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报名中,由市旅发委重点核实考生报考职位要求的从事公文写作、财务金融、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相应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但不得报考选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二)笔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专业)。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选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市旅发委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日期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或由市旅发委人事处电话通知考生。

2、确定面试人选。由市人社局根据选调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3、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报考职位要求的从事公文写作、财务金融、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相应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张啸]